新加坡的多面治国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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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芳芳.新加坡的多面治国经[J].共产党员(沈阳),2008(8):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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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芳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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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用法律奠国家基石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是英国剑桥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所以他成为国家总理后,非常重视通过法律和制度来管理国家。贪污调查局的官员说:“法律规定我们直接对总理负责,不受任何部门的干预。哪怕调查涉及总理的爱将,他也不庇护。”李光耀在国际上有爱打官司的名声。李光耀正是想通过打官司,向大家证明一个道理:领导人有权捍卫自己的名誉,但一样要遵守法律,而不能借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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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加坡 治国 英国剑桥大学 国家总理 贪污调查局 法律系 李光耀 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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