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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级党校教育体制之我见
作者姓名:李立敏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党校 校长
摘    要:中共中央(1984)24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党校、省级党校属于高等院校体制,地市级党校属于大专学校体制,县级党校属于中等专业学校体制。按照这一规定,目前,地市级党校的教育体制还未能得到应有的解决。其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对党校的性质缺乏全面的认识。中共中央(1990)15号文件明确指出,党校既是党教育干部的学校,又是党委的一个重要部门。这一规定说明党校教育既有不同于普通国民教育的特点。又有不同于机关和一般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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