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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抚养官司看人生百态
作者姓名:
李力
摘 要: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子女之间是存在着天然血缘关系的、最近的商系血亲关系,他们的关系具有不可改变性,即使父母离婚,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仍然存在。然而,就足因为父母的离婚,一个个不幸的孩子才会卷入到各类抚养纠纷的漩涡,懵懂之中成了原告或者被告。
关 键 词:
抚养
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子女
人生
官司
父母离婚
未成年子女
第49条
血缘关系
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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