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对人代会、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是近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形式,已经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好评。在我们党提出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强化干部监督的今天,人们对述职评议倍加关注,对人大的监督寄予厚望,但从实践看,人大的述职评议仍存在一些不足:——评议范围的划定缺少统一性。我国现行法律对述职评议范围没作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做法也不尽一致,评议“一府两院”领导的多,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少;评议人民政府副职的多,评议正职的少;评议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的多,评议人民政府领导的少;评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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