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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犯罪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姓名:金晶  金新华
作者单位:浙江万里学院(金晶),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金新华)
摘    要:在我国,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采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侵犯财产犯罪中,敲诈勒索犯罪是常见性犯罪之一,近年来有所增加。如某基层法院2004年受理敲诈勒索案件就比2003年多了3倍。根据办理敲诈勒索案件的司法实践,笔者认为在敲诈勒索罪的认定与处罚中有许多问题值得研究与探讨,其中有些问题还须由立法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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