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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已经监察部2006年10月30日第8次部长办公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9月26日第23次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监察部部长李至伦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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