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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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检察人才分类管理改革检察人才分类管理改革,是指按照检察机关的职能需要和各类人员的岗位特点,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官助理)和检察行政人员。依据工作职能、职责权限,合理设置和划分各类人员职位和职务层次,对检察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检察官,是指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是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主体。要重点培养一批精通本部门业务、熟悉相关专业知识、能独立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高素质检察官队伍。检察事务官(检察官助理),是指在检察活动中从事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工作的检察人员,要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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