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决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选举法是关于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选举、监督和罢免制度的重要法律, 地方组织法是关于我国地方政权制度的重要法律。尽管两部法律此次修改的条文并不多, 但却是循序渐进、稳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立法措施。1995年《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修改之后, 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 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实践中也出现了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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