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追逃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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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广东 广州 510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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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重点课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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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6月27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正式成立,随后各省级地方追逃办成立。追逃办模式符合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和国内立法的要求。追逃办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包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8个成员单位。追逃办可以协调成员单位,也可以协调非成员单位。追逃办形成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协调办案优势,但是对外进行正式刑事司法合作时应当讲究运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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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追逃办 追逃追赃 成员单位 优势 局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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