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通过分析认为,由于差序格局的影响、文化传统的制约、依法裁判解决纠纷的不彻底性以及法律自身的不足,依法裁判无珐达到‘壤结”与“事了”而面·临正当性危机,阐述了法律与非正式规范存在互动的必要性。本文以此为契机对诉讼调解制度重新解读,认为以合意为正当性依据、保障当事人主体性和自治性的诉讼调解制度能够为法律与非正式规范的互动提供制度平台。在诉讼调解中,法律与非正式规范的互动寓于合意的形成过程中。最后分析了合意形成过程中的瑕疵及其对法律与非正式规范的影响,并提出了改进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的几点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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