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让老人再婚无忧(等3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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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珲,杨东风,裴云云.婚前财产公证让老人再婚无忧(等3则)[J].中国公证,2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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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珲 杨东风 裴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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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前财产公证让老人再婚无忧2013年7月9日 唐山晚报"我丧偶多年,现在想和保姆结婚,可孩子们因为我的房子和存款,对这桩婚姻持反对态度,我不知道该怎么办."近日,年逾七旬的张老汉在闲聊时说出自己的苦恼,没想到邻居张先生告诉他一个好办法:"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张先生说自己就是"婚前财产公证"的受益者.64岁的退休干部张先生经人介绍,3年前认识了本市58岁的退休职工曹女士,几经交往,彼此之间感到很合得来,并有结合的愿望,但是双方子女都在财产(尤其是房产)问题上存有很多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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