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破产免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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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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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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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破产免责是指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债务人对依破产程序未受偿的债权不再继续清偿。是否给破产人以免责,基础是破产人破产后是否继续拥有民事主体资格能力。法人被宣告破产,是法人解散的原因之一;法人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为限负责清偿债务,法人资产的灭失意味着法人主体资格的丧失,因此,就负有限责,任的法人而言,不存在破产免责问题。自然人和法人的情形截然不同,当破产程序终结后,其民事主体资格依然存在,民事主体地位不受影响,因此,债务人受破产宣告后,是否免除其继续清偿债务的责任,就成为值得研究的法律问题,规定破产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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