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法,给程序以应有的地位
引用本文:崔建远.民法,给程序以应有的地位[J].政治与法律,1998(2).
作者姓名:崔建远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法律学系
摘    要:民法在总体上忽视程序机制,尤其是把诉讼程序统统交由民事诉讼法去规定。这已经带来不良后果。由于未充分考虑到程序机制来设计民法制度,结果有的民法制度不合理,有的过于复杂,有的增加了设计难度,有的适用时疑问迭生。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民法必须高度重视程序所起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