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法院文化建设与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李少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没有生机和凝聚力;一个职业群体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没有社会责任的担当,也难以赢得社会的尊重和认同。在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过程中,亟需培育法官群体普遍认可和共同维护的职业精神,以提升法官职业行为的公信力、发挥司法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引导作用。这种精神从根本上决定着公众对司法乃至法律的信仰,集中体现为法官内心深处对党和国家的绝对忠诚、对公平正义矢志不渝地追求、对职业道德坚定不移地恪守以及对职业荣誉视若生命地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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