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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企业房产随意送人如何定性处理——挥霍浪费与侵占公司财物违纪构成之区别
作者姓名:赵炜
摘    要:案例简介:1996年,某市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在省城出资174940元购买了一套住房,准备开设办事处,后因故该房闲置。同年6月,省金属公司仓库业务员傅某对该,台金公司总经理李某说,他准备结婚但还没有找到房子,让李某帮他在省城租套房子。李某将这一情况告诉了本公司董事长陈某,并介绍说傅某是某钢铁公司经理傅某某之子。

关 键 词:钢铁公司  定性处理  违纪  财物  侵占  浪费  随意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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