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全文发布:监察派出机构不受驻在部门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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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晋明.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全文发布:监察派出机构不受驻在部门领导[J].先锋队,201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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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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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监察法的决定。在随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行政监察法此次修改对于保护举报人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规定“泄露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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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部门领导 派出机构 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家预防腐败局 新闻发布会 举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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