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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护媒体监督权值得称赞
作者姓名:罗瑞明
作者单位: 
摘    要:从2010年1月1日起,干扰、阻碍新闻媒体依法开展舆论监督的国家机关、国有公司等单位,其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问责.这是<昆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明文规定的条款.

关 键 词:立法保护  国家机关  新闻媒体  舆论监督  昆明市  直接责任人员  采访对象  预防职务犯罪  媒体监督  国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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