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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的法律保护问题
引用本文:李祖明. 时事新闻的法律保护问题[J]. 知识产权, 2003, 13(5): 51-53
作者姓名:李祖明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2002年10月1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6次会议通过公布,并自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六条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单纯事实消息属于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时事新闻。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应当注明出处。”新闻界对此条司法解释反应非常强烈,新华社主办的新闻业务刊物《中国记者》在“2002年:中国新闻界回望”中将该条司法解释理解为“时事新闻纳入著作权保护范围”进而列入中国新闻界在2002年的重要政策…

关 键 词:时事新闻  法律保护  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  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Legal Protection of Current Affair New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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