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贪五千逃七年 儿劝父醒终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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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友才,韦俏警,何海芳.父贪五千逃七年 儿劝父醒终投案[J].当代广西,2006(10):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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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友才 韦俏警 何海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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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为女友李某提出分手,一直耿耿于怀的三江侗族自治县男子王某竞潜伏在李某所经营的红苹果按摩店内,他从店内厨房寻得一把菜刀,将李某和其男友曾某的头、手、腿等多处砍伤。后经法医鉴定,曾某构成重伤,李某构成轻伤。在王某行凶过程中,李某拿出手机报警,遭到王某追赶倒地时,手机掉在地上。王某在砍伤被害人李某后,因害怕其继续打电话报警,便将李某的手机顺手夺走。王某的这一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后经检察人员认真细致审查,成功追诉王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同时所遗漏的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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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故意伤害罪 抢劫罪 手机 行凶 三江侗族自治县 报复 法医鉴定 检察人员 被害人 打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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