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完善换押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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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家尧,李军.怎样完善换押手续[J].中国检察官,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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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家尧 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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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
(徐家尧),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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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首先,对于《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所规定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所制作换押范本的内容,应主要表明换押原因、案件退回后的承办单位、退回后的办案期限及退回时间等项。 其次,对于《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撤回起诉自行侦查的案件,所制作换押范本的内容,应主要表明换押原因(撤回起诉)、案件撤回后的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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