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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主诉检察官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张宇
作者单位:河北省魏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问题之一:慎重选任。由于主诉检察官具有较大的权利和职责,决定了所选任的主诉检察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主诉检察官既不是职务,也不是职级,而是一个公诉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思维敏捷、表达力强、纪律作风优秀的象征。对于主诉检察官,并不是每一位检察官都能胜任,只有素质条件都成熟,才能担当这一重任。如果责任过大,而素质不高,会带来不良后果。所以,在选任中要严格考核,公开、公正选拨,不局限起诉部门,要面向全体干警,滚动选任,双向选择,促使主诉检察官在办案中自我加

关 键 词:主诉检察官制  配套机制  主诉检察官选任  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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