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建立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协查网络的具体设想
引用本文:牛学理.建立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协查网络的具体设想[J].中国检察官,2000(1).
作者姓名:牛学理
作者单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周口地区分院
摘    要:所谓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协查网络,是指检察机关一旦查明犯罪嫌疑人隐藏地点或可能隐藏的地点后,自侦部门应迅速与犯罪嫌疑人隐藏当地的检察机关取得联系,充分发挥当地检察机关的协查作用,以便使追捕工作更秘密、更迅速、更有效,从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的自侦工作机制。具体来说: 第一、建议由高检院成立协查指挥中心,负责领导、督促全国范围内的案件协查工作。各级院相应建立协查机构,负责对本单位辖区内的协查工作的领导、督促。协查机构由专人负责承接、分流协查任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