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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行检察应建立和完善“十项制度”
作者姓名:黄建传  季其荣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黄建传),江苏省盐城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季其荣)
摘    要:一是民行检务公开制度。对申诉人下发申诉须知,告知诉讼参与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办案人员纪律、办案程序,公开审查结果,要求其对干警执法执纪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二是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与本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定期联系,经常沟通信息,注意从他们受理的案件中发现判决不当和程序违法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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