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口供本位到物证本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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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崇义,陈永生.从口供本位到物证本位[J].中国检察官,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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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崇义 陈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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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樊崇义),中国政法大学 博士研究生(陈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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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诉讼制度的发展史上,曾经出现过三种不同的证明方式:神示主义证明方式、口供主义证明方式和物证主义证明方式。神示主义证明方式是在人类社会早期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能力还处于蒙昧状态下产生的一种证明方式。在这种证明方式下,审判者通过水审、火审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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