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检察官制的理论支点 |
| |
引用本文: | 刘铁鹰.主控检察官制的理论支点[J].中国检察官,2000(2):6-7. |
| |
作者姓名: | 刘铁鹰 |
| |
作者单位: | 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近年来,全国部分检察院开展了主诉检察官的试点工作,并于今年开始在全国全面铺开。就试点的情况看,基本上可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基于检察机关现存的体制结构,主诉检察官的试点仅在审查起诉环节开展,以增强公诉人责任和权利为主要内容。另一种是主诉检察官试点贯穿刑检工作全过程,实行捕、诉合一,即以一名检察官为主,辅之以数名检察员、助理检察员
|
关 键 词: | 刑事诉讼 主控检察官制 检察院 诉讼效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