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不是改革的终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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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2月26日的《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李义平的文章,认为股份合作制与现代市场经济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并非企业制度变革的终点。李义平认为,股份合作制是本企业职工的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劳动合作指在企业里大家都是劳动者,按劳动贡献分配个人劳动收入,资本合作指每个职工都拥有本企业数量差距不大、且不能向外转移的股份。显然,这是一种相对封闭,不能流动的产权结构。其产权虽然明确,但却达不到产权明确的效果,职工对企业的关心程度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其一是人们的股本数量差距不大;其二,对一些职工来说,所持股份在自己资产总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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