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谈行政机关违法颁发证照的责任承担
引用本文:樊玉芳,高晓楼.浅谈行政机关违法颁发证照的责任承担[J].政府法制,2000(7).
作者姓名:樊玉芳  高晓楼
摘    要:为了加强对工商业的管理,保障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向行政机关申请领取证照。但在审判实践中发现,行政机关有时将证照发放给不具备申领证照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即行政机关违法颁发证照,当这些人和组织在民事活动中与他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