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丢失扣押物 赔偿责任由谁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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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嵇晓红.警察丢失扣押物 赔偿责任由谁负[J].政府法制,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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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嵇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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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8月31日,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根据他人举报,以李某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为由,在对李某家进行相关检查时,发现李某家藏有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在对李某进行现场盘问、检查时,李某承认自己无生产、销售民用爆竹物品许可证。派出所民警从李某随身携带的包中检查出其于1999年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所得货款的欠款据(他人出具给李某),遂依照公安部《关于没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和使用工具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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