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公安工作机制尊重保障公民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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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长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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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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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新修正的《宪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重大发展,也为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公安机关尊重和保障人权必须具备正确的公安职能观。公安机关作为上层建筑,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公安机关依法履行人民民主专政职能的警务活动,主要体现在“打与防”两个方面:通过依法对少数违法犯罪人员的打击和惩治,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例如公安部提出“命案必破”的要求,就是对人的生命权的尊重;通过防范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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