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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确定
作者姓名:
涂大海
作者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但对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并未明确规定,仅规定了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文章认为公民、社会组织、检察机关均应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三者相互构成多元、有序的民事公益诉讼提起主体。
关 键 词:
民事公益诉讼
原告
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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