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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者姓名:李雪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    要:在刑法分则之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具有补充性的兜底性质的罪名。因为该罪具有开放性的犯罪构成,是故在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时,必须对其进行严格把握,既不能肆意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解释。文章以从本罪口袋罪倾向进行分析,通过比较等方式,以期明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和适用范围。

关 键 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公共安全  危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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