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与赔偿的法医学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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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敬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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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473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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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7年3月15日 ,贾国宇诉北京国际气剂有限公司等损害赔偿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 ,开创了人身伤害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第一案。在随后的审判实践中 ,全国对人身伤害案件精神损害赔偿已有十余案判例 ,赔偿数额悬殊较大 ,究竟哪些人身伤害案件应将精神损害列入赔偿范围 ,赔偿数额应考虑哪些因素 ,由于无明确的法律规定 ,使审判人员很难掌握 ,笔者就此略述浅见。1人身伤害中精神损害的3种情况依照人身伤害案中人身伤害与精神损害的因果关系分类 ,可分为3种情况。第1种是机械性损伤直接作用于颅脑组织 ,破坏了脑组织解剖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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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身伤害 精神损害 赔偿 法医学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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