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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州: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立案审查
作者姓名:倪建军
摘    要:在对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提起公诉后,山东省青州市检察院依据线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于近日对涉案3人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的决定。郭某是昌乐县农民,经营一家驾校,业余时间喜欢养殖一些珍禽;吕某是寿光市农民,平时在家养殖孔雀、红腹锦鸡、白鹇等鸟类;李某在青州经营了一家禽养殖场。三人均在未取得林业部门颁发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养殖珍禽。

关 键 词:立案审查  提起公诉  濒危野生动物  公益诉讼  家禽养殖场  山东省青州市  山东青州  红腹锦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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