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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镇山青水绿
作者单位:江苏省仪征市青山镇人民政府
摘    要:仪征市青山镇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实行“领导干部督办调处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所谓“领导干部督办调处制”,是指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隐患,实行领导干部(镇政府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村级在职干部)牵头督办调处,全程跟踪,全权负责,一办到底。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分管范围内引发的疑难纠纷,亲自参与调委会的调解工作直至纠纷调解结束。

关 键 词:领导干部  矛盾纠纷  领导班子成员  社会热点  群体性事件  在职干部  青山镇  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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