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九四九年,毛泽东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二十八周年所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曾经指出: “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①建国三十年来,我们实行着这个主要纲领,取得了伟大的成绩和宝贵的经验。实践经验证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并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这是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的新阶段,也是我国政权建设的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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