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讲解“罪刑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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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兴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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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灌云县板浦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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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罪刑相适应”是我国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根据罪行的大小来决定刑罚的轻重,犯多大的罪,就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应该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根据这一原则,我们不难从理论上推出:具有相同社会危害性的同一犯罪,应该受到的刑罚是同等的。这是毋庸置疑的逻辑推理。然而,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很多学生对罪刑相适应的理解是不够深刻的。他们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某甲和某乙都犯了故意杀人罪,某甲被判死刑立即执行而某乙却被判无期徒刑?为什么一伙人都参与了共同犯罪,有的人受重刑罚,有的人受轻刑罚,有的人受非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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