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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集锦
摘    要:吉林省白城市委对在职党员干部实行了“双重”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接受所在单位党组织管理监督,8小时之外的业余时间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的管理监督。建立了《在职党员干部参加街道社区有关活动制度》、《在职党员干部参加街道党组织活动请假制度》、《党员干部家庭重大事项向街区党组织报告制度》、《在职党员干部参加单位、社区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及《街区群众评议党员干部制度》等7项制度。根据在职党员干部居住地点分散,业余活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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