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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造法──兼与孟勤国同志商榷
引用本文:喻敏.论法官造法──兼与孟勤国同志商榷[J].现代法学,1996(6).
作者姓名:喻敏
作者单位: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
摘    要:论法官造法──兼与孟勤国同志商榷喻敏《法学研究》1995年二期、1996年第二期先后刊登了梁慧星先生《电视节目预告表的法律保护与利益衡量》(以下简称梁文)与孟勤国先生《也论电视节目预告表的法律保护与利益平衡》(以下简称孟文)这两篇观点截然对立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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