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法典私权保护对象的扩展——从“民事权利”到“私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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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华 王国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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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海南大学法学院,海南海口,570228 2.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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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年重大招标项目,吉林大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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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法以民事权利为本位,传统民法典以民事权利为核心保护对象。现代民法典不仅应以民事权利为保护对象,而且应予以扩展。我国未来民法典保护对象的确立也不应只局限于民事权利。顺应民商合一立法趋势以及实现私权一体化保护的需要,应将民法典的私权保护对象确立为私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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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私权 保护对象 民事权利 私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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