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电商平台用户画像行为立法之应有规制
引用本文:袁培入王译.论电商平台用户画像行为立法之应有规制[J].桂海论丛,2021,37(1):101-106.
作者姓名:袁培入王译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湖南 湘潭 411105
摘    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用户画像行为存在着信息收集范围过宽、大数据“杀熟”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个人隐私保护不力等问题,导致消费者与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产生信任危机。由于“算法黑箱”与信息不对称并行存在,现有立法规范存在供给不足,“告知—同意”模式难以适应实践对信息的大量需求,政府监管效率尚未达到预期。因此,以“选择—退出”作为经营者个人信息采集方式,通过信用承诺、信用评价等信用工具规制用户画像的生成与应用过程,能够减少政府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有效消除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关 键 词:民法典  个人隐私  算法黑箱  大数据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