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对计划收购(统购)和统一收购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的指示 |
| |
摘 要: | 1957年4月23日,本会根据国务院"关于放宽农村自由市场的指示"的精神,曾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领导的农村自由市场工作的指示"。这个指示执行以来,对刺激农付产品的生产,解决城镇、工矿某些付食品供应不足的现象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自由市场开放以后,许多农民把统购和统一收购物资在没有完成国家任务以前就拿到自由市场出售,部份私商小贩乘机进行投机套购,甚至非法抬价,谋取暴利。这样一来,就严重的冲击了国家计划市场,妨碍了国家对于重要农产品和其它物资的计划收购(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