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强化监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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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熹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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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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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几年来,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围绕企业生产经营,通过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硬化责任追究制度鞍钢集团针对一些企业领导人员违反程序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建立了国有资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主要领导干部从四个方面追究责任:一是主要领导干部本人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二是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而产生违纪行为的;三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有失误行为的;四是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人员违纪问题不制止、监督不力的。2000年4月,鞍钢机械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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