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宪政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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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孔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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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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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文意上理解,"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被理解为执政党对我国社会发展模式和目标的确认,构成人民对政府的企盼和政府对人民的义务.和谐社会的发展模式必须内化为整个法秩序的价值追求,也就是"和谐社会"的法规范化,因而必须寻求宪法的基础,即和谐社会的"入宪".与宪政结合在一起的民主程序已成为最有效的社会安定装置,建构和谐社会所要求的高效政府,只有通过宪政的平衡才能够预防政府权力的滥用;人权保障是和谐社会价值轴心;建设中国特色的宪法实施制度是"和谐社会"的关键性制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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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政 和谐社会 人权 宪法实施 构建和谐社会 实施制度 中国 建设 价值轴心 人权保障 政府权力 预防 平衡 高效政府 建构和谐社会 装置 安定 民主程序 结合 宪政 入宪 宪法 规范化 价值追求 |
文章编号: | 1003-5478(2005)03-0014-03 |
修稿时间: | 2005-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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