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客观性应作为公证调节的核心原则
摘 要:
正我认为公证调解和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甚至法院调解的不同之处在于,应当将客观性作为公证调解的核心原则。客观性是指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在公证调解启动、执行的过程中,应始终依法保持肖身的客观、中立地位,避免公证调解制度、方案和行为逾越公证依法被赋予的职能、权限范围。客观性在公证调解中具有的重要价值可简
关 键 词:
客观性原则
核心原则
人民调解
法院调解
调解过程
中立地位
权限范围
劳动争议
调解行为
合法性基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