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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二次创作作品独创性之界定
作者姓名:锦江法院民一庭课题组
摘    要:作品的独创性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规定并不明确,使得司法实践中法官对独创性的判断无法可依,只能依靠法官个人经验和认知程度进行自由裁量,直接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与公正性.通过对二次创作这种新兴的创作形式,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著作权法框架下的分析,探讨和研究独创性的界定标准,可以避免产生因概念不清给司法实践带来的盲目性和任意性.

关 键 词:独创性  著作权法  作品体现  创作形式  司法实践  界定标准  任意性  独立完成  法官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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