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从“不满意”到“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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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凤金定,曹勇[图].泾县:从“不满意”到“满意”[J].江淮法治,2014(5):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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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凤金定 曹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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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感谢泾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在此我代表本公司表态:一定要高度重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加强与代表沟通,认真重新办理,直至代表满意为止……"2013年11月22日,在泾县行政中心大楼810会议室,省旅游集团主要负责人正与泾县人大常委会召集的部分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面对面、零距离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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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常委会 人大代表 旅游集团 高度重视 组成人员 提出议案 建议 县政府 主要负责人 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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