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党员“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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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建和.规范党员“出口”[J].党建文汇,2013(11):2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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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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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怀集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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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学分类明标准。将辖区党员分为社区党员、机关党员、社会党员三大类,并有针对性分别列出了11条不合格党员界定标准,为不合格党员的划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依据。规范程序严处罚。通过确定对象、调查取证、组织谈话、支部讨论、党委审批、申辩复议、立卷归档等“七步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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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党员 不合格党员 出口 科学分类 机关党员 科学合理 规范程序 调查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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