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下的宪政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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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昌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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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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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后,在"一国两制"的条件下,我国在国家性质和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地方政权组织形式、宪法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等诸多方面都突破了"一国一制"下的传统模式."一国两制"开创了我国宪政的新模式,极大地丰富了我国宪法和宪政的内容,使得我国宪法和宪政的理论和实践更具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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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一国两制 宪法 宪政 创新 |
文章编号: | 1004-0544(2008)03-01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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