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公证可否介入村民委员会选举
作者姓名:于坤
作者单位:长安公证处
摘    要:日前,媒体上出现了公证监督村委会选举活动的报道,在民政部《关于做好2005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也指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司法公证等监督形式引入村委会换届选举活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这表明,公证作为代表客观公正和公信的力量日益为社会所瞩目,社会公众对公证也寄予厚望.然而。公证所触及和作用的范围是否毫无界限?公证是否适宜介入村委会选举活动?偏离自身职能定位后的公证又将面临怎样的风险……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思考。

关 键 词:村民委员会选举  公证监督  换届选举工作  选举活动  村委会  监督形式  司法公证  合法权益  客观公正  社会公众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