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权行为的形式——以《物权法》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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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万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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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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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行为是德国法的创造,即以设立、变更、消灭物权为目的的行为。我国法律理论中的民事法律行为与德国的法律行为的内涵相去甚远。由于长期以来理论和实务界对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内涵外延的含混,导致我国法律体系中许多不合理的条文长期存在。《物权法》的实施对上述内容有了部分修正,再次检讨此问题,希望能明确在此问题上与《物权法》相冲突的一些法律条文,以期对我国的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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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权行为 物权契约 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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